一、保修政策
1、民用防盗报警产品保修期为12个月,电力防盗报警产品保修期为24个月产品;
2、免费保修期自购买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用户持有效保修凭证可获免费保修待遇;
二、退换产品政策
1、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用户购机后如产品出现性能故障,7日内可以选择退机、换机或修理,15日内可以选择换机或修理;
2、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并在发票上注明。
三、不属于保修的范围
按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即使产品在保修期内,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保修范围: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雷击、雨淋等)。
在 “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不符合保修条件需收取费用的,须在保修卡及收费凭证上注明不符合保修条件原因,并由用户签名认可。
四、保修期外的收费问题
产品超过免费保修期后,维修服务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超出保修期限的产品需收取检修费和备件费;
2、超出保修期限的产品经我公司技术部确认损坏太严重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维修的,我们将原物退回。
五、其他
1、有效保修凭证
2、有效保修凭证指正规购机发票及保修单;
3、无有效保修凭证时,可以按照整机出厂日期起计算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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